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控制长假期间交易风险通知的要求,经我司研究决定: 一、从2010年06月09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收取各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 (一)上交所: 铜、锌、燃料油、黄金、天然橡胶、铝、螺纹钢、线材调整为18%; (二)大交所: 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17%; 豆油:16%; 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15%; 玉米:13%; (三)郑交所: 菜籽油:17%; PTA:16%; 白糖:15% 棉花:14%; 早籼稻、硬麦、强麦:13%。 (四)中金所:维持不变 以上所有品种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详见公司网站公告。 二、交易所各品种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自2010年06月11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7%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0年06月11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自2010年06月11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 (四)中金所:维持不变 2010年06月17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起,大连、郑州各品种合约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恢复正常;上海的保证金调整如下: 铝、黄金:7%; 锌:7.5%; 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燃料油:8%; 铜:8.5%; 各品种合约的涨跌幅:5%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祝各位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201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