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
开户指南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开户流程

 

(一) 客户临柜申请开立商品期货账户,需要具备以下开户条件:

1、  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入市交易资格;

2、  有从事交易必须的资金或资产;

3、  有良好的信誉;

4、  须是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  客户申请开立股指期货账户,须已在我司开立商品期货账户,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客户

(1)        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        申请开户的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        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参加股指期货基础知识测试,且得分不低于80分;

(4)        开立交易编码前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5)        参加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且得分不低于70分;

(6)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2、机构客户

1)      申请开通股指期货交易权限的一般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申请开户时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      申请开户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      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决策机制应包括决策的主体与决策的程序,操作流程应明确业务、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制衡机制;

4)      一般法人投资者的指定下单人、结算单确认人、资金调拨人等参与股指期货基础知识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5)      开立交易编码前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6)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7)      特殊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应当提供相关监管机构、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三) 客户开户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文件

1.      个人客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5家银行中至少1家或多家的同名银行卡;

3)      指定指令下达人(如有)、资金调拨人(如有)、结算单确认人(如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      按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提供学历或学位证明、投资经历证明、财务状况证明(包括金融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诚信状况证明等资料(具体参考:表1)。若仅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则无需提供。

2.        机构客户

1)    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请开户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

2)    中国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合法证件及其最新年检证明;

客户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客户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成立的有关文件;

3)    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最新年检证明;

4)    国家或地方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证明文件;

6)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7)    机构客户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期货公司存留原件);

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9)    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还需要出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文件;

10) 企业实际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决策机制应当包括决策的主体与决策程序,操作流程应当明确业务环节、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制衡机制。分别提供加盖公章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文件。

上述第(1) 、(10)项为股指期货开户所需,若仅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则无需提供。

 

(五) 除上述客户资料外,还需在开户现场采集以下影像资料

1、个人客户:开户人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指定指令下达人(如有)、资金调拨人(如有)、结算单确认人(如有)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机构客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指定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皆可)、银行账户开户证明等证件的扫描件。

 

(六)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证明材料明细表

客户如需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权限,所递交的资料可参考以下证明材料明细表:

表1: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证明材料明细表

综合评估项目

具体要求

证明材料

基本情况

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

学历证明

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相关投资经历

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

最近三年内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

证券交易经历证明

最近三年内加盖相关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股票对账单

股指仿真交易经历证明

由期货公司查询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证明的开具日期距申请开户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金融类资产

存款证明

加盖中国境内银行业务章的本外币定、活期存款证明

股票资产证明

加盖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对账单

基金资产证明

加盖基金公司专用章的基金份额证明

期货权益证明

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作为相关资产权益证明

债券资产证明

加盖银行或证券公司专用章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证明

黄金资产证明

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纸黄金证明

理财产品(计划)资产证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资产证明文件

收入证明

收入纳税证明

税务登记部门出具的最近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单

工资流水单

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代发工资银行卡入账单、代发工资活期存折流水等

其他收入证明

当前就职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劳资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

诚信评估

诚信状况证明

近两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

信用风险信息

由期货公司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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